馬德里商標

●申請人到國外申請注冊商標主要有兩種途徑:一種是逐一國家注冊,即分別向各國商標主管機關申請注冊;一種是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即根據《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以下簡稱“馬德里協定”)或《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以下簡稱“馬德里議定書”)的規定,在馬德里聯盟成員國間所進行的商標注冊。

●馬德里聯盟目前有105個成員,覆蓋121個國家,其成員代表了世界貿易的80%,而且有潛力增加而擴大。中國、美國、德國、法國、英國、意大利、日本、韓國、俄羅斯、澳大利亞、瑞士、巴西等都是馬德里成員。

●馬德里注冊必須以國內注冊為基礎,即國際注冊與國內注冊所申請的商標、類別、商品/服務、申請人和申請地址必須完全相同。

●出口企業不論大小,都需要可靠、方便以及節約成本的機制在有關市場上保護商標,通過馬德里體系注冊商標即是通過一個集中化的系統就能管理全部商標。

申請所需資料

1. 委托書,申請人蓋章并指明委托事項;

2. 申請書,載明申請人中英文名稱、地址、指定商品或服務;

3. 商標圖樣;注冊商標的拼音或含義。如商標為彩色的,應用文字指出商標的顏色及其組合;

4. 國內商標注冊證或公告復印件或受理通知書復印件一份;

5. 申請人營業執照或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馬德里商標的優勢

1. 省錢:申請人將注冊費用通過馬德里國際局繳納至各國,不需通過各國的代理機
    構完成,注冊費大大低于逐一國家注冊的費用。(申請國家越多,越省錢)

2. 省時:申請人自商標國際注冊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即可取得《國際商標注冊證》。
    根據“協定”和“議定書”的規定,該商標申請自國際注冊之日起十二個月(協
    定)或十八個月(議定書)內審查完成。

3. 省事:申請人可用一份中文申請書指定一個或多個國家,在一個或多個商品和或
    服務類別上申請商標國際注冊。

4. 覆蓋面廣:馬德里體系具有在其98個成員國的113個地區內同時提供保護的潛力,
    包括歐盟,美國,非洲知識產權組織等絕大多數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

 

注冊流程